親民黨總召會晤警政署
力挺警察合法使用槍械
警政署黃宗仁副署長及刑事警察局紀明謀副局長今早拜會李鴻鈞總召,對親民黨團力挺警察表示感謝,李總召及黨團幹部並提出四點意見,將與警政署進一步協商修法,讓警察能合法合理的使用警械,遏止犯罪。
李總召代表親民黨團表達下列四點意見:
一. 警察是維護社會治安的中流砥柱,政府與人民,應站在支持警察保護好人,打擊壞人的立場,而非對警察執法給予太多苛責與壓力。
二. 吸毒已造成社會治安的嚴重問題,警察應加強查緝販毒、製毒嫌犯,制止毒品漫流。
三. 應修正警械使用條例,參考先進國家科技化執法,讓警察可以合法使用更多非致命性武器逮捕嫌犯,例如:電擊槍、辣椒槍、破門槍、網槍…等,如此,警察就不必用槍制止嫌犯,減少警用制式手槍機率,降低人命損傷風險。
四. 成立「警械使用事件鑑定委員會」,由第三方公正人士、專家組成,比照「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對於警械使用造成之法律事件,提供公正、完整、專業的鑑定報告,作為法院裁決時的依據。警政署更應全力支持同仁合法執法,比照國賠方式支援因公造成的相關賠償,不應由基層同仁負擔民事損失。
李鴻鈞總召表示,親民黨一向認為,法律與警察,主要是要保護好人。一味否定警察,並非一個民主社會健康的思維。合理合法的警察執法,應該得到全民的支持。